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按照《黑龙江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重点政务信息管理、重大政策解读、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等方面,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政务公开,筑牢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进一步推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我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以实际行动迎庆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一)深化行政法规和规章集中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法规和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动态更新省民政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行政法规和规章文本,方便公众查询。发挥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成果的积极作用,制定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标准目录。〔牵头部门:厅办公室;责任部门:厅机关各处(局);核对中心配合〕
(二)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执行全生命周期管理,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2022年11月底前,全面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摸清文件底数,建立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通过省民政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更新完善省民政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事项清单,在厅门户网站发布。〔牵头部门:厅办公室;责任部门:厅机关各处(局);核对中心配合〕
(三)依法推进民政各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予以主动公开。开展社会救助事项公开,及时发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审核确认主要流程以及救助对象人数、标准、资金支出等基本数据,动态公开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加强养老、儿童、婚姻、殡葬等服务事项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政策文件和服务指南,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加大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民政部要求,做好信息管理、部门共享和对外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使用。提升区划地名信息服务能力,做好《地名管理条例》公开和解读工作,公布标准地名信息,提高服务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水平。做好慈善组织相关信息公开,动态公开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慈善信托备案等信息。指导各地民政部门深化村(居)务公开,规范公开程序,扩大公开范围,推动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调联动。做好民政统计数据公开,推进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公开彩票公益金补助项目使用管理情况。根据工作需要,推进厅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和厅所属各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信息发布渠道。按照民政部疫情防控指南及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及时调整防控措施并对外公布。主动回应媒体和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牵头部门:厅办公室;责任部门:厅机关各处(局);核对中心配合〕
二、优化政务公开服务
(五)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的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已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应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避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牵头部门:厅办公室;责任部门:厅机关各处(局)、厅所属各事业单位〕
(六)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工作。坚持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同步部署,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媒体见面会、媒体采访等形式,加大对民政领域重大政策解读力度。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阐释政策、解疑释惑中的积极作用,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加大对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便于公众理解和互联网传播解读产品的制作与运用,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满足不同群体获取政策的个性化需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公开,加强政策预公开阶段解读。〔牵头部门:厅办公室;责任部门:厅机关各处(局);厅所属各事业单位做好配合〕
(七)防范化解重大舆情风险。健全舆情协同联动处置机制,提高政务舆情收集、分析和研判能力。密切关注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困难群体帮扶力度、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推进婚丧礼俗改革、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提前做好分析研判,增强舆情引导管控的前瞻性。在省委宣传部指导下,依法依规做好民政领域突发舆情新闻发布工作,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统一口径,及时有效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和厅所属各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完善民政12345热线知识库,内容涵盖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政策解读、机构职责、政务服务、民生热点等方面,更好满足群众需求。有新出台的政策,第一时间更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知识库。强化完善省民政厅门户网站政策咨询功能,及时回应网民留言,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牵头部门:厅办公室;责任部门:厅机关各处(局)〕
(九)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持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受和办理机制,加强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档案办结归档工作。满足申请人个性化合理需求,强化服务理念,加强沟通解释,优化办理流程,完善答复内容。〔牵头部门:厅办公室;责任部门:厅机关各处(局)、厅所属各事业单位〕
四、强化公开工作基础
(十)加强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打造全省民政系统政务新媒体矩阵,确保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安全平稳运行,通过“新葡京博彩官网 ”网站和“黑龙江民政”微信公众号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责任部门:厅办公室、核对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严格信息公开审查。增强规范意识,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标准,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牵头部门:厅办公室;责任部门:厅机关各处(局)、厅所属各事业单位〕
(十二)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按照“四个体系”要求,对照任务分工和责任主体逐项推进落实,对未完成的重点予以督促整改,将本方案落实情况纳入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开展绩效评价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列入部门年度考核绩效评价项目,并通报落实情况。〔牵头部门:厅办公室;责任部门:厅机关各处(局)、厅所属各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