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要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选优配强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一般从社会组织内部产生,提倡党员社会组织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社会组织负责人不是党员的,可从管理层中选拔。社会组织中没有合适人选的,可提请上级党组织选派,再按党内有关规定任职,可以从退休或不担任现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中选派,可以从业务相关的党政机关党员干部中选任“第一书记”,也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政策依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责任编辑:张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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